大连市中山区政府暴力强迁侵吞动迁户的补偿款!!!:大连中山区哪能吃饭看欧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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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中山区政府暴力强迁侵吞动迁户的补偿款大连中山区哪能吃饭看欧洲杯!!!

  2012年3月9日大连市中山区政府对动迁户刘淑红实行了打砸抢性的暴力强迁大连中山区哪能吃饭看欧洲杯,由韩柏友、张宇等众多人冒充派出所(我们是派出所的开门),当门一打开就像土匪一样冲进一帮人把刘淑红和其外甥卢甲全拖出来塞进了面包车里由几个人按住,外边就实行了强迁,这时过来一个人把市住房保障中心的“文件”摔给了刘淑红,此人嘴里骂道:“你妈个比看看这是什么……”

  刘淑红和外甥都是智力四级的残疾人大连中山区哪能吃饭看欧洲杯,哪经得起这种阵势……

  刘淑红在97年7月2日离婚,女儿许垚判给刘淑红房子归男方,房子本来就是男方父母的,刘淑红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又把孩子送回男方处,刘淑红和外甥在外租房子住大连中山区哪能吃饭看欧洲杯

  04年通过街道好心的领导给刘淑红申请了经济适用住房,于04年11月29日签了房屋租赁合同(NO.04—020)出租方甲方大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公室,承租方则是刘淑红,因为刘淑红吃低保住够一年再交房租,一直到2010年10月开始动迁就不收了,就等到动迁时结算了,可是就在刘淑红前去办理动迁时被告知街道通知不给你办理,理由是这房子不是你的,那刘淑红只有等了,到处去找不但不理反而告诉她“前夫去世后你女儿继承了房子,因此不给你解决,你必须把房子交出来”,于是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于2011年8月1日下达了一份退房通知、2011年10月12日又发了一份退房通知、2012年2月28日又发了一份退房通知大连中山区哪能吃饭看欧洲杯

  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 房保中心函发(2012)53

  关于中山区文化街39号3-1廉租住房拆迁问题口函

  中山区城区改建办公室

  中山区文化街39号楼3-1住房系市总工会和市“双特”住房领导小组于2004年7月转为廉租住房使用,2004年11月该套住房安排给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刘淑红居住,在年度复审时发现刘淑红与女儿另有住房,按照《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刘淑红已不符合廉租保障条件,应无条件腾退所承租的廉租住房,为此,我中心于2011年8月1日和10月12日两次下发了腾退住房通知大连中山区哪能吃饭看欧洲杯

  目前该住房所在区域已列入政府拆迁改造项目,为此,我中心同意贵办对该住房实施拆迁,该房屋的拆迁补偿费由我中心领取上缴财政大连中山区哪能吃饭看欧洲杯

  此函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戏剧性的一面出现了,既然是04年就改为廉租住房,那为什么签的是经济适用房的合同,而且刘淑红已于97年7月2日离婚,04年就住进了该房屋,属常住户,有哪条法律规定前夫死后房子归前妻所有?!依据是什么,就凭其女儿许垚继承了其父亲的房子吗?许垚已成年,前夫的房子和刘淑红有一毛钱关系吗?前夫死后前夫的姐姐也就是许垚的姑姑和许垚争房子都闹到了法院,虽已报给了许垚可是房证还是前夫许永利的名字,许垚姑姑不让孩子回去住,谁住她就杀了谁,孩子现在也未在家住,那么这个房子根本就和刘淑红没有任何关系,刘淑红从97年7月离婚以后一直和其外甥卢甲全相依为命,直到动迁,经济适用房已改为廉租住房那在签房屋租赁合同时为什么不签廉租住房合同呢?又有哪条法律规定前夫死后房子归前妻所有呢?你既然在07年复查时就已发现了另有住房(07年前夫去世)为什么当时不下达退房通知呢?而是在2010年10月动迁后于2011年8月1日发的通知呢?而动迁办就以此为借口进行打砸抢性的暴力强迁呢?而中山区信访局刘燕和刘光敏竟以此叫刘淑红再拿廉租租金呢?既然已不符合廉租条件了,问什么还叫拿廉租租金重新按照廉租住房重新租赁呢?明眼人都能看明白,你们在动迁过程中利用手中的权力以各种名由为借口,侵吞动迁户的补偿款3万元1平米,你们只给到1.15万元和1.25万元1平米,不同意就是钉子户、就实行打砸抢,而刘淑红是个弱势的不能再弱了,所以你们就联合起来骗取补偿款,市住房保障中心的于建国、杨处长、姜朝明、葵英街道、中山区政府信访办刘燕、刘光敏、副区长蔡某、韩柏友、张宇、葵英街派出所副所长王佩琪、拆迁包工头万应海和中山区城区与改造办的一起参与了侵吞动迁户补偿款的行列,我们的政府是真不知情还是视若罔闻大连中山区哪能吃饭看欧洲杯

  目前刘淑红和其外甥卢甲全已流落街头大连中山区哪能吃饭看欧洲杯

  为党分忧大连中山区哪能吃饭看欧洲杯,为民解难!

  这些人越分越忧、越解越难大连中山区哪能吃饭看欧洲杯!!!

  刘淑红的代理人:赵福英

  联系电话:13591137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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